用“深夜”这个词可能不是那么精准——或许略有偏颇——毕竟五点一刻的时间在多数情况下兴许不会被称为深夜,这般稍显夸大的用词并非我已经有了成为自媒体人的良好潜质,而是因为在此时英国的五点一刻已经完美符合了深夜出行的两个条件:黑暗和其导致的危险。前者是其过高的纬度在享受了长日照时间后不情愿地交出的代价,后者则是偷盗者们坐拥的诺丁汉郡警察们捉襟见肘的治安福利,因而此时的出门就和任何地方的深夜出门一样,值得再三考量了。

然而我不得不直面这一艰难的抉择,因为我的花枯了。

花是上周一买的郁金香。挑花的时候我在白色和红色之间犹豫再三,还是决定舍弃媚俗的红色——插进花瓶的时候便后悔了——来彰显我的高雅品味,虽然我的高雅遗憾地并没有被世人知晓,但是它因此成为了冬日里我的最后一束冷色花。

郁金香是我非常钟意的花束,一是因为它干净的竖直花瓣,二是因为它是冬季花并且因此不畏寒——这与我冬天从不开暖气的房间臭味相投。然而它并非可以随意打发的,倘若你用对待那些多头菊们的态度同它相处,那么往往不出几日便会受到软蔫和枯黄的抗争,因而相反的,你需要两周如一日的勤勤恳恳来换水剪根和通风采光,方才得以窥见它多几日的盛开模样。

当然我想照料一束花于自己而言并非难事,便全然没有考虑这个问题。起初两天我做的确实称得上规整,同我的其他日常一样一丝不苟地打卡划掉。剪枝的动作愈发娴熟,通风的时间愈发长久,约莫三日它便开花了。每当我打开窗户迎接浓郁夜色,明晰的荧光便和路灯所透露的微弱暖光一同不谋而合地勾勒起花瓣的边角,它于是轻轻地倚在阴影旁,清冷又独立。我斜坐在椅子上,望着它出神。

然而接踵而来的事务打乱了我的布置,先是写操作系统的代码作业起了兴忘了去上课,再去时恍如隔世,发觉理论部分竟已全然不懂,正想自学补课时算法作业又下来,而我不巧地在一道证明题里久久不能自拔,于是之后的几日频频熬夜,作息之混乱一日更胜一日,最后一晚甚至熬到了六点,临开课二十分钟方从床上惊醒,狼狈地一路跑去了学校,听了课才意识到自己多学了一整章,遂长舒一口气,上完课回家倒头便睡死过去。

只是花已经枯死了。

指望一个自身不修边幅的人去修剪花卉实在是一件不理智的事情——这是我第二天拖着朦胧的脑袋和组员开完线上会议,不省人事地趴在桌子上时顿悟的道理。此刻它已经枯得无法再枯了,无论是弯垂的花枝或是褶皱发蔫的花瓣都在极力昭示着这个事实,如若你把水抽掉,甚至可以考虑做一做干花。我叹了口气,挺了挺偻着的腰,站起身停滞了片刻,在杂乱的房间里来回踱着步子,又瘫坐回椅子上,有些无所适从。

去买一束花吧,我想。

我惊于自己的想法,又隐隐觉得甚是合理,再一想意识到合理是因为五点一刻在中国还是白昼,而黑夜里的中国校园并不值得恐惧,如今演绎一遍刻舟求剑只会显得我很愚笨。

我叹了口气,望着窗外。浮光消泯在窗外的夜幕里,听任黑色藏匿未知,唯有几处微弱的、散落的堪比我来时飞过大高加索山所看见的山脉间零星村落般的路灯——你知道那是无用的,因为远胜路灯的漫长夜幕,也因为前往花店的必经之路是一条狭长的,没有路灯的,一侧是河流的小道。

我皱起了眉头,有些犹豫。

但是我需要花了,我想。

于是我拿起衣架上的帽子扣在了头上,系好围巾向门口走去。室友恰好刚刚回来,好奇着询问我这么晚去做什么,我思忖了片刻,试图为我的行为找到一种贴近常理的解释。

“去买花”,我答道。

随即我大步走出了家门。

注:当晚我的朋友险遭抢劫,所以莽夫还是要有度的,在国外的朋友们还是要注意安全,别一个人走夜路啦。